2023长春供暖结束日期是2023年4月6日。
吉林省长春市每年供暖时间长5个月,通常情况是每年10月20日开始供暖,直至次年4月6日。长春供暖2022年至2023年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6日,供暖时长是5个月,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供热单位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采暖费。
气候特征
长春市的气候介于东部山地湿润与西部平原半干旱区之间的过渡带,属温带大陆性湿润气候类型。东部和南部虽距海洋不远,但由于长白山地的阻挡,削弱了夏季风的作用。西部和北部为地势平坦的松辽平原,西伯利亚极地大陆气团畅通无阻。
故气候总的特点是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暖短促,秋季晴朗温差大,冬季严寒漫长。年平均气温4.6℃,历史上最高气温可达40℃。自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低温度1970年,为零下36.5℃。年降水量600~700毫米,全年无霜期为140~150天,全年冰冻期为5个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长春市
2022年10月20日-次年4月6日。
据最新长春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2022年8月31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22年9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此前备受长春市民关注的《长春市城市供热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长春市供热期的起止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次年4月6日,共计169天!
缴费时间:
缴费截止到2022年10月20日,逾期未缴费的按照合同中约定收取应缴热费5%的违约金。
上年度供热、本年度要求停热,或上年度停热、本年度要求恢复用热的用户,请于9月20日前,到所属供热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通过下述方式进行缴费。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吉林网-长春市供热20日零时正式开始 169天“春城供
2023长春供热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4年4月6日。
根据国家标准及供热管理办法之规定,热力企业标准室内温度为18℃2℃,即以18℃为基准,上下浮动2℃,也就是在16℃和20℃之间,均达到取暖标准。低于16℃要根据实际温度减免暖气费。集中供热的标准室内温度为18℃2℃,是根据人们的生理需求而确定的。
根据国家标准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规定设计集中采暖时,对民用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计算温度宜采用16℃24℃之间,具有一定的波动量。
但据国内外有关卫生部门的研究结果,当人体衣着适宜、保暖量充分且处于安静状态时,室内温度18℃无冷感,15℃是产生明显冷感的温度界限,本着提高生活质量,满足室温可调的要求,并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要求,把民用建筑主要房间的室内温度定在16℃以上作为合格温度,18℃为标准室温。
注意事项:
1、供热前,用户需要检查家中供热阀门是否已经开启,然后打开供热设施上的排气阀,将地热或暖气片里的空气排放干净。
2、供热初期,热力企业需要一定时间的调试过程,部分居民家中如果温度不高请不必着急,待热力公司调试结束后就会趋于正常。
3、热用户不要擅自改动供热设施或操作供热阀门,如有装修需要的业主一定要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在热力公司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4、本年度供热缴费已开始,尚未交纳热费的用户请抓紧时间结清热费,以免影响用热需求。
以上内容参考本地宝-长春